地址: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小道17号 江景园 3-7-3 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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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潘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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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人条件 1 、承租人有一年驾龄,持有合格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》,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与所租车型相符。 2 、有武汉市常住户口;无武汉市常住户口的,须由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担保。 3 、国外、港、澳、台人士租车,须持有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驾驶证,并需有武汉市常住口居民担保。 4 、单位租车:单位法人及租车经办人必须具有武汉市常住户口。单位法人不具备武汉市常住户口的,租车经办人只能以个人名义租车。